彰化縣98年中小學校
縣長盃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
彰化縣98年中小學校縣長盃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為推展本縣游泳運動風氣,提昇游泳能力及水上安全知能,藉游泳作為休閒活動,進而提高縣民之終身運動比率,落實教育部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。
二、依 據: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
四、協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總會
彰化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
彰化縣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
五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
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
六、競賽日期:98年10月29日(星期四)上午九時起
七、競賽地點:彰化縣立體育場健興游泳池(彰化市健興路一號)
八、競賽組別:
(一)國小男生中年級組
(二)國小女生中年級組
(三)國小男生高年級組
(四)國小女生高年級組
(五)國中男生組
(六)國中女生組
(七)高中男生組
(八)高中女生組
九、競賽項目:各項競賽項目一律採用計時決賽,每隊每項報名以三人為限,每一選手最多報名參加二項(接力項目除外)。
(一)國小男生中年級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五十公尺蛙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五十公尺仰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五十公尺蝶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混合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接力 12.二百公尺自由式接力
(二)國小女生中年級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五十公尺蛙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五十公尺仰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五十公尺蝶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混合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接力 12.二百公尺自由式接力
(三)國小男生高年級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五十公尺蛙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五十公尺仰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五十公尺蝶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混合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接力 12.二百公尺自由式接力
(四)國小女生高年級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五十公尺蛙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五十公尺仰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五十公尺蝶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混合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接力 12.二百公尺自由式接力
(五)國中男生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四百公尺自由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二百公尺蛙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二百公尺仰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蝶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 12.四百公尺混合式
13.四百公尺自由式接力 14.四百公尺混合式接力
(六)國中女生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四百公尺自由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二百公尺蛙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二百公尺仰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蝶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 12.四百公尺混合式
13.四百公尺自由式接力 14.四百公尺混合式接力
(七)高中男生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四百公尺自由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二百公尺蛙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二百公尺仰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蝶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 12.四百公尺混合式
13.四百公尺自由式接力 14.四百公尺混合式接力
(八)高中女生組:
1.五十公尺自由式 2.一百公尺自由式 3.二百公尺自由式
4.四百公尺自由式 5.一百公尺蛙式 6.二百公尺蛙式
7.一百公尺仰式 8.二百公尺仰式 9.一百公尺蝶式
10.二百公尺蝶式 11.二百公尺混合式 12.四百公尺混合式
13.四百公尺自由式接力 14.四百公尺混合式接力
十、參賽資格:凡縣內各國、高中、國小學校98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學生
,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報名,報名隊數不限,其資格及年齡如下:
(一)國小中年級組: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。
(二)國小高年級組:國民小學五、六年級之在學學生。
(三)國中組:國民中學一、二、三年級之在學學生。
(四)高中組:高級中學一、二、三年級之在學學生。
十一、報名手續:
(一) 自http://163.23.113.5/ 下載報名表,請依組別詳填報名表之各項資料,其中最優成績為大會競賽之編組依據。
(二) 請將填寫完成之報名檔案,更改檔名為學校校名,於10月1日至10月9日(星期五)下午四點前,以E-mail方式寄至disnepyoben@yahoo.com.tw,競賽組於收到後將儘速回覆,如果於10月9日(星期五)下午四點三十分前未收到回覆信件,請聯絡(04)7112175轉3或0939-734706 黃宏任。逾期或未收到E-mail回覆信件之單位,視同放棄報名。
(三) 報名表紙本列印後加蓋校長、主任及承辦人之印章,於10月1日至10月9日(星期五)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擲交彰化縣立體育場黃宏任收(彰化市健興路一號)。逾期之單位,視同放棄報名。
十二、競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。
十三、團體錦標種類:
(一)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團體錦標
(二)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團體錦標
(三)國小男生高年級組團體錦標
(四)國小女生高年級組團體錦標
(五)國中男生組團體錦標
(六)國中女生組團體錦標
(七)高中男生組團體錦標
(八)高中女生組團體錦標
十四、獎 懲:
(一)各組錄取團體優勝前三名及個人優勝前八名,由大會頒發團體獎盃及個人獎狀,以資鼓勵。
(二)參賽運動員如有冒名頂替或其他不當行為經查屬實者,除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外,領隊及指導老師依法酌情議處。
十五、申 訴:
(一) 比賽爭議: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,不得提
出抗議。
(二) 有關競賽上的之所發生之問題,得先口頭申訴外,惟須依規定於該項比賽完畢後30分鐘內
,補具正式手續以書面報告提出申訴。比賽進行當中,各單位隊職員、選手及家屬不得直接
質詢裁判。
(三)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、教練簽名蓋章後,向大會技術委員會正式提出,並以技
術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決;申訴時須附繳保證金5000元,如申訴委員認為申訴理由不當,
抗議無效時,則保證金沒入不予退還,並作為競賽活動之用。
十六、細 則:
(一)團體成績之計算:依各項個人成績優勝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,累計總分最高者為冠軍,總分相同時,則以各單位在比賽中獲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,依此類推。
1. 錄取八名時,每項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。
2. 錄取七名時,每項按8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。
3. 錄取六名時,每項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計分。
4. 錄取五名時,每項按6、4、3、2、1計分。
5. 錄取四名時,每項按5、3、2、1計分。
6. 錄取三名時,每項按4、2、1計分。
7. 錄取二名時,每項按3、1計分。
8. 錄取一名時,每項按2計分。
(二)開幕典禮訂於10月29日(星期四)上午08:45舉行,請各單位準時參加開幕。
(三)技術會議訂於10月28日(星期三)下午14時在彰化縣立體育場舉行,討論秩序冊及競賽規則,請各單位派員參加,不再另行通知。
(四)參賽運動員必須攜帶學生證(國、高中組)及在學證明書(國小組)備查,經查無證件者,取消其競賽資格。
(五)獎狀於賽後統一電腦套印寄送各單位。
(六)各項競賽成績若有疑異請於比賽當日提出,成績一經公佈即不受理更改。
十七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於技術會議修定,並於開幕典禮時宣佈施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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